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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股新聞
公司全名
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新聞
項次 標題新聞 資訊來源 日期
1 興櫃2023財報五大天王 出列 技獲利王、現金王:遠壽;EPS王:印能科技;獲利成長王:微程式;毛利率王:由多家企業並列 摘錄工商B2版 2024-05-01
興櫃公司2023年財報全數揭露,興櫃「財報五大天王」也出爐,遠 壽(5859)
雖獲利大幅衰退,仍坐擁獲利王、現金王雙王寶座,印能 科技(7734)、微程
式(7721)分別奪下EPS王及獲利成長王,毛利 率王則由芯測(6786)、景凱
(6549)及多家生技公司以100%同時 並列。

  繼上市櫃後,興櫃公司30日財報接棒出爐,櫃買中心表示,興櫃公 司應公
告申報2023年度財務報告之公司家數為331家,均已依規定期 限完成公告申報
作業;而去年雖仍有庫存去化壓力,然隨下半年終端 需求緩步復甦,多家企業
獲利順利甩開前年陰霾。

  細觀去年興櫃財報五大天王,遠壽持續穩居興櫃獲利王與現金王, 但受美
台利差居高不下使避險成本高漲衝擊,加上市場預期美聯準會 今年降息機率
高,促使2023年市場熱錢大舉湧進台股、帶動新台幣強 升,國內壽險業者苦吞
匯損下,拖累遠壽全年稅後純益22.06億元, 較2022年大幅衰退63.63%,在手
現金156.91億元,也年減15.25%, 但「雙冠王」地位仍屹立不搖。

  除獲利王與現金王外,興櫃EPS王、獲利成長王分別由印能科技、 微程式
奪得;而毛利率王本次則有多家「霸榜」,包括過去長期以來 毛利率均維持在
100%水準的芯測、景凱,另育世博-KY、圓祥生技、 全福生技、巨生醫、朗齊
生醫*等五檔生技醫療股也入列,毛利率同 樣高達100%,不過,上述七家公司
2023年均呈虧損。

  今年3月甫登錄興櫃的印能科技,營運強項為解決氣泡及翹曲問題 ,多年
來已穩取晶圓代工龍頭的InFO(扇出型封裝)及CoWoS訂單。 2023年半導體產
業雖衰退,但受惠AI伺服器需求攀高帶動CoWoS產能 供不應求,印能科技去年
EPS 31.72元,雖較前年的49.98元明顯回落 ,但大賺逾3股本的優異表現使其奪
下興櫃EPS王。

  高科技廠房廠務工程和淞,2023年獲利表現也不俗,全年營收165 .4億元,
獲利也大賺超過2個股本、達21.05元,雙雙改寫歷史新高, 在興櫃市場中,獲
利及EPS均位居第二名。

  而資通訊設計服務商微程式,2023年受惠疫情結束及電子支付大幅 成長,
獲利年增16.36倍,展望今年,受惠AI及HPC應用催動先進製程 需求增加,廠商
未來也將對可確保設備穩定性的監控感測方案更加重 視,有望帶動微程式半導
體業務,預估未來三年內營收占比有望自目 前的1成拉升至2~3成。
2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派股利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3/28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至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為無償發行,發行價格為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
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發行總數為800單位,每單位發行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1,000
股之普通股,因全部發行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800,000股。
4.既得條件:員工符合下列服務年資及績效條件,可分別達成既定條件之股份比例如下:
●指標A
●獲配對象:公司新聘任之主管或年度績效考核優異之員工。
●既得時點:
●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C Level以上)或第一年
或重大貢獻之主管或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仍在職,該年度未
、工作規則與保密協議等情事,可既得其獲配股之30%。
●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二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C Level以上)或連續二
年度個人績效考核達B(含)以上之員工,連續二年度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勞動
契約、工作規則與保密協議等情事,可累積既得其獲配股之60%。
●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三年,仍在職之高階主管(C Level以上)或連續三
年度個人績效考核達B(含)以上之員工,連續三年度未曾有違反法令、公司勞動
契約、工作規則與保密協議等情事,可累積既得其獲配股之100%。
●指標B
●獲配對象:對公司營運業務發展確有特殊或重大貢獻之主管或員工。
●既得時點:經董事長及績效考核及獎懲委員會認定為對公司營運業務發展有特殊
或重大貢獻之主管或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屆滿一年仍在職,該年度未
曾有違反法令、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與保密協議等情事,可既得其獲配股之
100%。
●上述時間如遇假日,則提前至前一營業日辦理。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所給予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並辦理註銷。
●員工因故辦理離職、退休或資遣時,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於該等事由生效日起即喪失受領股份之資格,本公司將無償收回其股份(包含其股
票股利)並辦理註銷。
●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或死亡或一般死亡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依
下列方式處理:
●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於員工離職生效日起即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
●員工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對於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亡當
日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由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
●員工非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對於尚未既得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員工死亡
當日視為達成所有既得條件,由繼承人於完成法定之必要程序並提供相關證明文
件,得以申請領受其應繼承之股份。
●員工經由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者,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於
復職後恢復權益,惟其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既得期間應依其辦理留職停薪期間遞
延之。
●因本公司營運所需,本公司之員工經公司要求並核定須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者,尚未
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受轉任之影響,惟仍需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員工依本辦法獲配新股後,如因併購,本公司將為被合併消滅公司、被分割公司或被
收購公司時,員工於併購基準日之停止過戶/利益基準日前一日,其尚未達成既得條
件之股份,視同全數達成既得條件。
●對於已達成既得條件而得領取的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員工或其繼承人應依本辦法及第 
六條第一項之信託約定受領。如因公司作業需要,員工本人或繼承人有須配合辦理股
份領取作業者,員工本人或繼承人應自本公司依本辦法通知領取之日起一年內配合辦
理股份領取的相關作業程序。逾時未能配合辦理者,視為員工或其繼承人拒絕受領,
本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
●發行期間:
本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於經股東會通過後,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核准通知到達
之日起兩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員工違反本公司服務契約、工作規則時,本公司得依情節之輕重向該員工無償收回尚
未既得之股份(包含其股票股利)並辦理註銷。
●如員工終止或解除本公司就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之委託辦理信託保管之代理授權時
,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本公司將依法無償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7.員工之資格條件:
以發行權人資格基準日仍為本公司或子公司員工且經董事會同意得為發行權人者為限。
惟兼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份之
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討論。
●董事長得核定有發行權人資格之員工及其得發行數量,其核定標準包含職級、年資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並提報董事
會同意之。但已獲配發行權之人,如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
時,無論其發生係在配發前或配發後,本公司均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
之已屆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發行權憑證。
●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申報發行之員工發行權憑證得認購股份數額
及前各次依同條規定發行且流通在外員工發行權憑證得認購股份總數,加計依第六
十條之二申報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前各次已發行而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五,且加計發行人依募發準
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申報發行之員工發行權憑證得認購股份數額及前各次員工發行
權憑證流通在外餘額,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五。
●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發行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發行
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發行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
工發行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發行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
之一。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本公司發展所需之人才長期留任,激勵員工為公司服務之意願,並提高員工對本
公司之向心力及歸屬感,俾能共同創造本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估計可能費用化金額約為新台幣27,728仟元(以無償發行,時價估算係以113年03月25
日交易均價34.66元為基礎)。依既得條件,暫估113年9月~116年8月費用化金額分別為
:113年2,773仟元、114年8,318仟元、115年9,243仟元、116年7,394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本公司因尚處新藥開發階段仍屬虧損,以每年預計加權平均發行股份計算,發行後暫
估113年~116年分攤費用後對稅前每股淨損可能增加金額為:113年新台幣(以下同)
0.01元、114年0.04元、115年0.05元、116年0.03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
發行後對本公司每股虧損增加尚屬有限,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其股票股利),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前,
應先全數交付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並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的簽署

●除前項保管約定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包含其股票股利),
針對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股份,除因本辦法發生繼承情事外,員工均不得出售、抵押
、轉讓、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員工依本辦法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前,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
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 
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事項
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既得期間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得參與現金增資認股。
●於既得期間內,如本公司辦理非因法定減資之減少資本時,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依減
資比例註銷。承上,如本公司係辦理現金減資,本公司因此所退還之現金須交付信託
,於達成既得條件後才得交付員工,惟若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收回該等現
金。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股票信託保管事項: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須立即交付信託保管,未達既得條件前因持有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之現金股利無須交付信託保管。員工符合既得條件後將依信託保管契約之約定,
將獲配之股票自信託帳戶撥付員工個人之集保帳戶。
●簽約及保密:
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應遵守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
露獲配股份之數量及所有相關內容。員工若有違反之情事且經本公司認為情節重大者
,對於尚未達成既得條件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該員工立即喪失受領股份之資格,本
公司有權無償收回其股份(包含其股票股利)並辦理註銷。
●稅賦:
依本辦法所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其相關之稅賦按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辦理。
●實施及修訂:
●本辦法經股東會同意,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如有修正亦同。若於送
件審核過程,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而須作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
或其授權之人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4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3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兩年內發行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
,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長訂定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以認股權人資格基準日仍為本公司或子公司員工且經董事會同意得為認股權人者為限
。惟兼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之員工,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身份
之員工,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討論。
●董事長得核定有認股權人資格之員工及其得認股數量,其核定標準包含職級、年資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並提報董事
會同意之。但已獲配認股權之人,如有違反本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公司規定
時,無論其發生係在配發前或配發後,本公司均得依情節之輕重撤銷其全部或部分
之已屆行使權而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
●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申報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數額
及前各次依同條規定發行且流通在外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總數,加計依第六
十條之二申報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前各次已發行而尚未達既得條件之限制員
工權利新股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五,且加計發行人依募發準
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申報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份數額及前各次員工認股
權憑證流通在外餘額,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十五。
●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
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
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
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
之一。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0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000,000股。
7.認股價格:
●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前一段
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
報告每股淨值。上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
前三十個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
成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
●本公司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發行者,其認股價格以不得低於發行當日本公司普
通股收盤價格為認股價格,若當日收盤價低於面額時,則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
價格。
8.認股權利期間:
●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
憑證之存續期間(自發出之日起算)為十年。如於十年屆滿前,本公司股東會或董
事會為合併、解散、分割、被收購或股份轉換成為其他公司百分之百子公司之決議
,則至該股東會或董事會(以兩者孰晚者為準)後10日止。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內不得轉讓、質押、贈與他人、或為其他方式之處
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經向本公司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
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表彰之認股權或其他利益。
●認股權人除遭撤銷其持有全部或部分之認股權外,應依下列規定期間(以下簡稱「
行使期」)行使其認股權:
●自認股權人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可依下列時程行使認股權:認股權證授予
期間累積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屆滿2年50%。屆滿3年75%,屆滿4年100%。
●認購時數額以整數單位為之,單次認購計算值不足一單位者得進位為整數單位,
惟認購單位數總和仍以原認股權憑證所記載單位總數權益為限。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自願離職、退休(依法令規定之退休)或依勞基法相關規定之解僱:
上開原因發生時,該認股權人持有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已屆行使期者,該認股權人
應於離職或解僱日後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但若遇法定停止過戶期間,認股權行
使期間得依序往後遞延。未於前述日期或期間內行使認股權者,視同放棄。未具
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自該認股權人離職或解僱當日起喪失其認股權。
●留職停薪:
凡經本公司核准辦理留職停薪之認股權人,其已屆行使期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應
於留職停薪起始日後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但若遇法定停止過戶期間,認股權行
使期間得依序往後遞延。未於前述日期或期間內行使者,視同放棄。未具行使權
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本辦法之規定及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相關權利,於留職停薪期
間均停止適用,而需自該認股權人復職日起始回復其權利,惟本條第二項之行使
時程仍應加計認股權人留職停薪之期間向後遞延之,惟其行使期間不得超過本員
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限。
●一般死亡(因職業災害以外原因死亡):
該認股權人死亡時,其持有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已屆行使期者,由法定繼承人於自
認股權人死亡日起一年內行使認股權。未於前述日期或期間內行使者,視同放棄
。未具行使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於該認股權人死亡日起即喪失一切認股權。
●職業災害:
●因受職業災害致無法繼續於本公司任職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時,
可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
不受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
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
,但若遇法定停止過戶期間,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序往後遞延,並仍以認股權
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於死亡時,其法定繼承人可行 
使全部之認股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
本條第二項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死亡日
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一年內行使之,但
若遇法定停止過戶期間,認股權行使期間得依序往後遞延,並仍以認股權憑證
存續期間為限。
●調職:
如認股權人調動至關係企業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處理。惟應本
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者,本公司指派轉任本公司關係企業,其已授予認股權憑證之
權利義務不受轉任之影響。
●資遣:
認股權人遭本公司資遣時,其持有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已屆行使期者,應自該認股
權人之被資遣生效日後三十日內行使認股權。未於前述日期或期間內行使者,視
同放棄其認股權。認股權人遭資遣時,其持有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未具行使權者,
自資遣生效日起即失效,但經董事長另行核定其認股權及行使時限,並事後報請
董事會追認者,不在此限。
●認股權人或其法定繼承人若未能於本條第二項所載期間內行使者,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
●不論任何理由,存續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認股權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
張其認股權。
●對於放棄認股權、依本辦法規定視同或視為放棄、喪失、失效或經本公司撤銷之本
員工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1.其他認股條件:無。
12.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方式交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本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包括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
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現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因合併或受讓他公司
股份發行等情事),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於新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如係因股
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但有實際繳款作業
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
行股數)÷每股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
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本認股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辦理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時,
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並於減資基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
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
四捨五入):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
發行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
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 減資後已
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
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認股價格應依下列公式於
除息基準日調整(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扣除
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購價格。
註:
1.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不含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並應扣除本公司買回惟尚未轉讓或註銷之庫藏股。
2.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興櫃掛牌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股票興櫃掛牌日後,應以除權基準日、
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三十個營業日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
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時價;股票上
市(櫃)掛牌日後,應以除權基準日、訂價基準日或股票分割基準日之前一
、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準。
3.本公司因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而發行新股時,認股價格之調整方式依合
併契約、股份受讓契約或分割計畫書及相關法令另訂之。
4.每股繳款金額如係屬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則其繳款金額為零。
5.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6.如調整後之認股價格低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面額時,以普通股股份面額為
認股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認股權人除法定停止過戶期間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本公司規定之
【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股務單位提出認股申請。
●本公司股務單位受理認股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銀行,本公司股務
單位受理認股請求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
●收齊股款後,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其認購股數及姓名登載於股東名簿,於五個營
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本公司普通股若依法得於台灣證券交易所(或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時,認股權股款
繳納憑證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即得上市買賣。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後所取得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
股股票相同。認股權人依本辦法所認購之股票及與之相關之稅賦,按當時中華民國之
稅法規定辦理。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換發普通股:
●本公司應於每季結束後十五日內,將前一季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購所交付之
股票數額予以公告,並於每季至少一次,向主管機關辦理資本額變更登記。
●為配合股本變更登記,凡認股權人將認股請求書於法定暫停過戶期間開始前送達
本公司股務單位,並完成繳款者,參與該次股本變更登記。
●本公司將於資本額變更登記等必要程序完成後換發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保密及處分限制:
認股權人經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均應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探詢他人或洩漏相關
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及與之相關之權益等),若有違反之
情事,本公司得就其尚未行使之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撤銷之。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及其權益,不得轉讓、作為抵押及設質之標的物、贈與他人、或
為其他方式之處分。
●施行細則:
●個別認股權人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繳款、
換發股票等事宜之相關手續及各該作業時間,將由本公司另行通知認股權人。
●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總單位數、認股價格、分配原則及認股權人名單等事項確
定後,由人力資源單位發出「員工認股權憑證」。
●本辦法之訂定及變更應經本公司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
之一之同意,並報經主管機關申報後生效。本辦法若因主管機關要求而須修正時,
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嗣後再提董事會追認後始得發行。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5 公告本公司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公司名稱: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截至112年12月31日之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
6.因應措施:依公司法第211條規定,提交113年股東常會報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供初次上市(櫃)公開承銷 ,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未定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未定
6.發行價格:未定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15%之股份由本公司員工承購。
8.公開銷售股數:未定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擬由原股東同意放棄優先認購權利,以供全數提撥辦理上市(櫃)前公開銷售之用。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供作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櫃)前公開銷售之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配合股票申請上市(櫃),依規定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相關發行事
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如經主管機關核示或其他情事而有修正必
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民國113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
行召開董事會決議認股繳款及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7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洲子街12號2樓(臺北創新實驗室會議室B)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健全營運計畫執行報告。
4.112年度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5.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申請股票上巿(櫃)案。
3.擬辦理現金增資供初次上市(櫃)公開承銷,並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
4.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自113年4月22日起至113年5月2日下午五點止,
受理持股 1% 以上股東書面提案,提案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
光路358巷30弄1號8樓),其他相關事宜將另行依規定公告之。
(二)本次股東常會得以電子方式行使投票權,行使期間為:自113年5月28日至113年6月
24日止。
8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12年度財務報表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7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90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90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694125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688022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688022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688022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6.84
11.期末總資產(仟元):1778671
12.期末總負債(仟元):4215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1736513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9 公告本公司設置投資長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3-28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投資長
2.發生變動日期:113/03/28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不適用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群/本公司董事長/台睿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宜蘊生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安富資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新任
6.異動原因:新任
7.生效日期:113/04/01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0 11家藥廠海外布局 報捷 摘錄經濟A4版 2024-03-10
國內新藥公司今年起未來兩年將有11家公司開花結果,龍年率先搶頭香的台新藥日前宣布,眼科術後發炎及疼痛新藥APP13007正式獲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核准上市,將自今年中起透過授權夥伴在美國銷售,搶攻年13億美元商機;合一去年11月獲中國大陸藥證的糖尿病足潰瘍新藥「速必一」也正與大陸藥廠談授權,市場期待今年可開始在大陸銷售。

其他包括北極星藥業、仲恩生醫、向榮生技、仁新藥、國邑藥品、瑞格生技、逸達生技、全福生技及三福生技等九家公司,也將自今年起陸續在美國、日本、歐洲及大陸等地區取得藥證或完成三期臨床試驗。

台新藥3月5日宣布,該公司開發的眼科術後發炎及疼痛藥-丙酸氯倍他索滴眼懸液0.05%(APP13007)已獲美國FDA核准上市,將自今年中開始銷售,搶攻全美年13億美元市場。除了美國之外,台新藥APP13007也在今年1月與巴西Cristália公司簽署授權協定,將進軍巴西市場;在大陸市場,APP13007也已授權遠大醫藥,並自去年第4季起展開大陸三期臨床收案。

合一生技開發的「速必一」(FESPIXON),自去年11月取得大陸藥證後,正與當地藥廠洽談授權,合一日前法說會說明,將在今、明兩年的品牌建立期拿下大陸逾300家醫學中心的進藥許可;此外,「速必一」也已拿到星、馬等多國藥證,預計今年上半年可開始銷售;北極星藥業去年11月向美國FDA送件申請ADI-PEG 20生物製劑許可證(BLA),這項新藥主要治療惡性肺間皮癌,期待今年底前取得藥證,成為台新藥之後今年第二家拿到美國上市許可的公司。

逸達生技的前列腺癌新劑型新藥CAMCEVI,六個月劑型去年起在美國開賣後,今年年中也有望取得歐洲西班牙上市許可,大陸市場也將在今年下半年申請上市。
11 全福乾眼症藥 重新出發 摘錄經濟C5版 2024-02-22


全福生技(6885)昨(21)日舉辦法人說明會,董事長林羣表示,去年臨床三期解盲失利的乾眼症新藥BRM421仍將繼續執行,目標明年初展開第二個三期臨床試驗。全福生技也會在今年首季完成新的併購、授權引進及共同開發等三大方式引進新品項,充實產品線。

全福生技BRM421去年12月下旬三期臨床試驗結果揭露後不如預期,林羣表示,BRM421在此次三期臨床試驗及前兩次二期臨床試驗皆能顯示良好療效。尤其三期臨床試驗期間,從第一位病患收案到最後一位病患收案,僅花了約八個月的時間,比預定時程快兩個月,從中表現出全福團隊的專業執行力。

林羣表示,BRM421三期臨床完整的三期臨床完整報告將在今年5月出爐,公司將進行分析及補強,並在明年初啟動第二個三期臨床試驗,以一年多的時間收案七、八百人,BRM421第二次三期臨床實驗會依照原訂計劃與規劃時程,於明年繼續執行下去,並不受第一次三期臨床的結果影響。

全福生技總經理徐文祺補充,BRM421第一個三期試驗共篩選超過1,000個病患,最終收入739例,病患僅在滴眼藥時有輕微的刺激性,沒有人因副作用退出試驗,這代表了BRM421有著相當卓越的安全性。未來開發策略會採用新的賦形劑以降低安慰劑的效應、增加胜肽濃度與劑量,以及延長治療時間來突顯BRM421在統計學上更有意義的療效。

為了擴充產品線,全福生技將應用三大策略將危機化為轉機。第一、進行有效策略性併購,針對開發晚期的產品,且與全福目前產品線相關領域的公司進行併購;第二、積極引進授權新案,包括免疫療法、ADC等領域新藥;第三、持續孵化有潛力的技術,針對臨床前期的技術進行共同開發。

林羣說,這三大策略有機會在今年第1季同步完成,公司目前仍有逾20億元現金,足夠支持全福生技新的產品引進計畫。

全福生技第二項新藥BRM424治神經營養性角膜炎的項目也正進行二期臨床設計調整,預計今年7月重新啟動二期臨床。第三項新藥BRM521治療退化性關節炎,目前也已在不同的動物模型中被驗證。
12 全福三路並進 拚首季報喜 摘錄工商A 15 2024-02-22
全福生技董事長林群表示,乾眼症新藥BRM-421第一個三期臨床試 驗解盲失利,並不影響後續進度,目前已多管齊下尋求調整賦形劑、 劑量濃度及拉長觀察期等方向改良,維持明年初啟動新一個三期試驗 目標,另也將與孤兒藥BRM-424臨床相互搭配,爭取最佳效益。

  此外,全福持續進行產品線擴充規劃,擬透過併購、授權引進及共 同合作研發,繼續孵化新技術三大計畫積極推展;目前已看30家公司 、簽署13份NDA(保密協定),也進行實地查核,期望第一季三領域 至少各有一個引入、結盟佳音報喜。

  全福BRM-421三期解盲今年1月16日收到詳細數據,現在進行細部分 析中,預計5月中才會有整個三期分析報告出爐。全福總經理徐文祺 也親赴美國三個參與臨床試驗的中心,確認收案至解盲流程,是否都 按照原定的標準作業流程。

  林群指出,從該三期結果來看,初步確認更換新賦形劑、提高賦形 劑濃度與臨床時間延長,至於收案的標準是否變動,則須看詳細分析 的結果而定。團隊目標仍預定明年初啟動新一波三期臨床試驗,收案 人數預期也將於前一次相當,落在700~800人。

  此外,全福還有一個與BRM-421原料藥相同的孤兒藥BRM-424,7月 將會有修正後的新臨床二期啟動,而因孤兒藥的特殊管道與臨床模式 ,該藥物的臨床觀察可做為BRM-421新三期臨床試驗的重要參考。

  林群強調,為擴充產品線,將應用三大策略將危機化為轉機,包括 進行有效策略性併購,針對開發晚期的產品,且與全福產品線相關領 域公司進行併購;引進授權新案,如免疫療法、ADC等領域新藥;以 及持續孵化有潛力技術,針對臨床前期的技術進行共同開發。
13 本公司113年2月21日受邀參加元富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 摘錄資訊觀測 2024-02-15
符合條款第XX款:30
事實發生日:113/02/21
1.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日期:113/02/21
2.召開法人說明會之時間:15 時 00 分
3.召開法人說明會之地點: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97號11樓(敦南摩天大廈-元富證券11樓教育訓練室)
4.法人說明會擇要訊息:公告本公司113年2月21日受邀參加元富證券舉辦之法人說明會,說明公司營運概況及未來展望。
5.法人說明會簡報內容:內容檔案於當日會後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6.公司網站是否有提供法人說明會內容: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資訊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之法人說明會一覽表或法說會項目下查閱。
14 勝選概念股 生技搶頭香 摘錄工商A2版 2024-01-16
 賴蕭配勝選,勝選概念股15日由生技股搶頭香!產業大老認為,賴 清德是台灣第一位醫生總統,熟悉生醫產業,預期未來法規鬆綁和人 才、資金的引進,都會比四年前更好;諸如次世代定序(NGS)、細 胞治療、AI智慧和精準醫療、新藥、CDMO都將成為大贏家。

  值得關注的是,生技股王保瑞15日公告停牌,市場推估應該與保瑞 的新併購案有關,可望是賴蕭勝選之後,生技業第一個利多。

  生技醫療族群是綠營政策受惠股,訊聯、訊聯基因、金萬林、安克 、普瑞博等15日開盤氣勢如虹進行謝票,並挾再生醫療、癌症次世代 定序納入健保及AI健檢等題材走揚,終場上市生醫指數上漲1.98%, 僅次於電器指數、為上市各指數漲幅第二高。

  其中,生技股王保瑞以CDMO和併購題材,15日開盤表現就十分亮麗 ,盤中一度衝破700元大關。保瑞2023年營收141.95 億元,繳出年增 35.27%的佳績,法人看好全年獲利估從三個股本起跳,坐穩生技獲 利王寶座;若16日再有併購案公布,預期保瑞2024年營運將大大加分 。

  備受關注的再生醫療雙法,預期也將成為綠色延續執政的第一個利 多法案,長聖、基亞、訊聯、三顧、向榮、台寶等廠商都將受惠。

  生物產業協會名譽理事長李鍾熙表示,賴清德長期來就關注產業, 了解精準健康產業,惟台灣生醫業與國際接軌力道不足,期待未來法 規更彈性,助力生醫業打進國際賽局。

  台睿、全福董事長林群認為,賴清德是台灣第一位醫生總統,熟悉 生技產業,且近年來包括醫療法、壽險業投資生技法規都有陸續鬆綁 ,未來生技產業一定比四年前更好,期待未來能祭出更多利多政策, 吸引人才和資金,讓產業能量能讓世界看到。

  北極星董事長陳鴻文表示,總統關心產業一定是全面性的,在目前 三黨不過半的情況,可能會讓政治更混亂,建議賴蕭政府要更包容廣 納人才。他建議,由比較中性的產業界人士入閣也是不錯的選項。
15 生技業掀IPO潮 20家在線等 摘錄工商A5版 2024-01-03
 生技股王保瑞、高獲利的泰博成功轉上市後,激勵生技產業再掀I PO風潮,初步統計至少有20公司積極暖身;另外,昱展新藥、藥華藥 、佑全等七家公司已獲主管機關審議過關,有機會在第一季轉板掛牌 ,為2024年新春開出好彩頭。

  有望問鼎上櫃生技股王的昱展新藥,預計1月下旬掛牌,該公司因 長效型鴉片成癮注射劑ALA-1000,以8.62億美元新藥授權國際戒毒癮 藥龍頭藥廠Indivior,由於Indivior支付1,500萬美元(約合新台幣 4.8億元)簽約金已於2023年第四季入帳,以目前資本額5.7億元計算 ,每股稅後純益(EPS)貢獻超過8元,不僅將讓昱展營運轉盈,202 4年並可望分配股利。

  昱展新藥董事長林東和表示,已與Indivior完成技轉,下一階段討 論三期臨床試驗設計方向。ALA-1000有三種劑量,正與授權夥伴討論 三期臨床的劑量組合及試驗設計,預計第一季完成後,向美國FDA提 出申請,第二、三季展開臨床。

  另外,有機會在第一季上市的生技市值王藥華藥,2023年封關市值 為1,177億元,該公司治療紅血球增生症新藥Ropeg,已取得歐、美、 日等三大市場藥證外,旗下PD-1抑制劑單株抗體新藥P1801、創新長 效型干擾素P1101,兩者將搭配用於治療末期腫瘤的一期臨床試驗, 正式向衛福部申請人體臨床試驗審查,預計2025年先完成劑量遞增階 段。

  這波生技IPO熱,是由保瑞、泰博轉上市,正瀚、金萬林轉創新板 分別在2023年12月中下旬掛牌點火;受惠櫃買中心12月1日通過國邑 *、昱展和佑全上市案,而藥華藥、望隼、諾貝兒和沛爾也分別獲臺 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董事會、審議委員會通過,法人看好今年第 一季生技股將上演吸金大戲,拉出紅包行情。

  另外,永鴻生技、共信-KY、向榮生技、漢達、醫影和樂迦再生已 向主管機關申請,等待審議;鑫品和生合則已在登錄興櫃;台新藥、 全福、華上則已獲科技事業核准函,都將成為類股生力軍。
16 公告本公司發言人異動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3-12-27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重要營運主管
(如:執行長、營運長、行銷長及策略長等)、訴訟及非訴訟代理人、
財務主管、會計主管、公司治理主管、資訊安全長、研發主管
或內部稽核主管):發言人
2.發生變動日期:112/12/27
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張惠玲資深副總經理/本公司發言人
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郭美慧營運長/本公司營運長
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職務調整」、「資遣」、
「退休」、「死亡」、「新任」或「解任」):辭職
6.異動原因:個人生涯規劃
7.生效日期:113/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自113年1月2日起由郭美慧營運長兼任發言人。
17 全福:找解方重啟臨床 摘錄工商B4版 2023-12-23
 全福(6885)因開發的乾眼症新藥BRM421三期臨床試驗結果失利, 22日股價重挫熔斷,並跌破2022年6月登興櫃時35元參考價。公司表 示,三期臨床最後數據1月下旬出來,會積極尋找解方,重啟三期臨 床。

  受困乾眼症新藥BRM421三期臨床試驗主要療效指標未達統計學顯著 差異,全福22日開盤僅四分鐘就觸及熔斷機制,最低下殺至28.8元, 重挫6成,成交量大爆1,160張。由於該公司已取得科技事業核准函, 原本計畫明年申請上市,惟在臨床失利後,IPO案恐將再延後。

  全福表示,就三期試驗結果看來,BRM421眼滴劑具良好安全性及耐 受性,可以確立該新藥是可以增加濃度,不會有副作用產生。但要找 到可長久穩定且不影響對比的賦形劑,可能是現階段最迫切的問題, 因此,待最後數據1月下旬出來後,內部從尋找新賦形劑和提升濃度 著手,若有解方將會再重啟三期臨床試驗。

  已經順利辨完現增案的全福,由於還有20億現金在手,旗下治療神 經營養性角膜炎疾病新藥BRM424,已經獲得美國FDA核准授予孤兒藥 資格認定,未來該新藥上市後,可以享七年美國市場獨賣期,全福將 加速二期臨床試驗。
18 3集團小金雞 稱霸興櫃三強 摘錄工商B2版 2023-12-23
  興櫃市場本周登錄新兵熱鬧非凡,周間登錄的九檔中就有七檔漲幅 衝進周排行前十,並由三大集團子公司三金雞稱霸前三名,漲幅均超 越9成:冠軍由矽創旗下的力領科技(6996)大漲98.54%摘下,亞軍 由全家旗下的全家餐飲(7708)以96.57%緊追在後,森崴能源子公 司的富威電力(6994)上漲90.26%奪季軍。

  統計興櫃326檔股票,本周有114檔維持平盤以上,占比降到3成5, 相較上周占比為4成,上漲家數連三周下滑,新登錄的個股力求表態 上攻表現亮眼。

  整體來看,中小型股的櫃買市場本周跌幅0.83%,較加權指數跌0 .44%來得重,內資年底作帳行情陸續結帳下,興櫃市場也受到波及 。

  興櫃本周成交金額為121.69億元,相較上周的155億元,減少了33 .31億元,成交值相對其他時間來看,仍處在百億以上水位。盤面周 漲幅前十強分別為力領科技、全家餐飲、富威電力、奇邑、永立榮- 新、台灣精材、眾智、銳澤、三商餐飲、列特博-新,周漲幅從19.9 3%~98.54%不等;在產業分類上,漲幅前十以電子族群占五檔為主 ,觀光、生醫則各兩檔。

  力領科技為矽創旗下IC設計小金雞,登錄興櫃三天股價一度達到3 30元大關,主要營業項目為多樣化整合型的顯示器驅動晶片研發及銷 售,產品涵蓋車用前裝與後裝顯示器驅動晶片、特殊應用(ASIC)顯 示器驅動晶片及智慧物聯網(AIoT)顯示器驅動晶片。

  全家餐飲為全家便利店子公司,旗下有旗下有四大餐飲品牌沃克牛 排、日式定食大戶屋、韓式炸雞bb.q CHICKEN、IKIGAI燒肉,店舖數 達65店,具備高度標準化商品;可快速複製擴大的營運特質,以供應 鏈支撐品牌規模快速擴張。

  森崴能源旗下的富威電力,是台灣電業自由化後首批獲得民間售電 執照的售電公司中第一檔興櫃股票。主要營業項目為再生能源售電、 儲能系統、調頻備轉輔助服務及節能工程服務業務,致力於發展節能 ESCO、儲能等技術。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同樣登錄興櫃的全福生技,乾眼症新藥BRM42 1三期臨床試驗解盲失敗,股價開盤4分鐘暴跌6成,觸發「熔斷機制 」強制停止交易,股價22日終場暴跌51.37%。全福則表示,會繼續 進行細部分析討論,訂定後續開發策略。

19 全福 新眼藥三期數據未達標 摘錄工商B4版 2023-12-22

  全福(6885)21日宣布,研發中乾眼症新藥BRM421在美國三期臨床 試驗結果,主要療效指標未達統計學顯著差異。全福指出,待完整數 據後,會繼續進行細部分析討論,定訂後續開發策略。

  BRM421三期臨床採多中心、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試驗,共收案 739位受試者,治療期間共14天,每天點藥三次,並於第8天、第15天 評估角膜螢光染色、眼睛灼熱/刺痛感、眼睛乾燥感及淚膜破裂時間 等。

  結果顯示以BRM421治療14天後,受試者客觀主要療效指標角膜螢光 染色改善程度為-3.54,安慰劑組改善程度為-3.57(p=0.9195); 治療7天後,受試者主觀主要療效指標眼睛灼熱/刺痛感之改善程度 為-18.3,安慰劑組改善程度為-19.5(p=0.2446),顯示主要療效 指標未達統計學顯著差異。

  次要療效指標眼睛乾燥感及淚膜破裂時間,結果顯示,BRM421治療 組與安慰劑組無顯著差異(p>0.05)。

  全福表示,安全性上BRM421治療組眼睛不良反應事件發生率(26% )及安慰劑組(26.5%)相當。於兩組治療組別中,治療期間發生與 治療藥物相關的嚴重不良反應比例,BRM421治療組及安慰劑組均為0 %,顯示BRM421眼滴劑具良好安全性及耐受性。
20 更正公告本公司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摘錄資訊觀測 2023-12-21
1.事實發生日:112/12/21
2.公司名稱:全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因本公司向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之重大訊息記者會為投資人不可參與之記者會,
故:
(1)本公司將於112年12月21日下午14時整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樓
(台北巿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1樓)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
(2)說明本公司研發中乾眼症新藥BRM421第一次三期臨床試驗數據分析結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說明事項:記者會後將以重大訊息公告記者會之新聞稿內容。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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