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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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次 |
標題新聞 |
資訊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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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收足股款暨增資基準日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1-27 |
1.事實發生日:113/11/27 2.公司名稱:久舜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一)本公司現金增資總發行股數 6,000,000股,每股發行價格新台幣17元,總計新台 幣 102,000,000元,業已全數收足。 (二)本公司訂定113年11月27日為增資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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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度現金增資全體董事放棄認購股數
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11-21 |
1.事實發生日:113/11/21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及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職稱 姓名 放棄認購股數 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董事長 林世貞 209,447 100% 董事 僑群投資有限公司 774,863 100% 董事 蔡長榮 55,053 100% 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以上董事放棄認購股數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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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暨相關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9-20 |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9/20 2.發行股數:普通股6,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6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7元 6.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計9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 餘85%,計5,1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 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認列170.0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無。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 過戶之日起五日內由股東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原股 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部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0/16 13.最後過戶日:113/10/11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0/12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0/16 16.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10/21~113/11/21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11/22~113/11/26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09/20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南崁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南港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業經113年09月2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 第113035767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 件之訂定,以及本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 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 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 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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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
摘錄資訊觀測 |
2024-09-04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04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6,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 5.發行總金額:暫定發行總金額為新台幣96,000,000元~12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6元~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即900,000股供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85%即 5,10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得認 購170.0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 內由股東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併湊者及 原股東與員工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訂定認股基準日、增 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限、認股率及辦理其他增資發行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及發行條件之訂定,以及本 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 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客觀環境改變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 須修正或調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業,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 增資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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